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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市市级公务用车喷涂标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24 09:58:24 信息来源: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管科 作者: 字号:【

市级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制定《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方案》、市政府办公室批示意见,要求依托12345热线,对全省机关公务用车监督电话进行整体归并,并入12345热线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公务用车标识图案

榆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已喷涂公务用车标识现状(图1),按要求现需更涂公务用车监督电话标识(图2)。

图1                        图2

   

二、喷涂范围

(一)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公务用车应当统一喷涂标识和监督电话。

(二)9座(含)以下乘用型车辆,需喷涂“公务用车”标识。乘用型车辆中有行业监管标识的需喷涂行业标识和监督电话。

(三)以载货为主的车辆,或完全用于生产作业、环卫保洁车辆以及皮卡车,需喷涂行业监管标识和监督电话,无行业监管标识或无交管部门强制喷字的,需喷涂车辆权属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

三、有关要求

(一)将本次喷涂车辆的照片,录入《榆林市公务用车信息化服务管理平台》。

(二)凡符合喷涂标识的车辆,做到应喷尽喷不得遗漏。

(三)各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所有车辆的喷涂标识工作。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部门各单位分组喷涂,于2026年1月底前喷涂结束,具体安排见附件。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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