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00552161064Q/2024-00031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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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委员第421号提案的答复函 |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对市政协委员第42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叶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的提案》(第421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政府公物仓建设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该提案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源共享共用具有重要意义。现答复如下:
一、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当前,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按照国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以及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榆林市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的。多年来,我中心把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常态工作,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丰富管理手段、提高管理能力。一是制度先行,以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规范化,相继出台了资产管理办法、资产配置办事指南和进场交易通知等办法、制度,助力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多寡不均、闲置浪费以及因资产配置不合理导致政府运行成本过高等问题。二是技术支撑,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推动资产管理精细化,实现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监管,为市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运作奠定信息化基础。三是严把资产处置环节,坚持勤俭持家、量入为出的原则,守住资产最低使用年限。通过实物勘验,既查资产账目,又查实物;既查使用情况,又查信息维护;既查责任落实,又查日常管理,做到“有账无物不处置、有物无账不处置”,从而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但在管理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由行政事业单位自行分散管理,很难在部门之间统一调配,造成重复购置和浪费等情况。二是保管设施不配套。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量多、种类繁杂,部分资产对保管条件要求较高,由使用单位自行保管,随意存放,容易造成物品积压、损坏等情况。三是资产盘点技术手段落后。当前资产清查盘点主要通过资产管理员手动登记建立台账,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化清查盘点方式,清查盘点方式落后、效率较低。
二、当前全省政府公物仓建设总体情况。据了解,目前省本级、铜川市、杨陵区建立了基于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的虚拟公物仓,西安市虚拟公物仓正在调研及研究探索开发过程中;宝鸡市建立了实体公物仓。
基于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的虚拟公物仓:在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中,开发建设“公物仓广场”模块。预算部门、单位可以将资产系统中标记为“闲置”的资产信息发布到“公物仓广场”。所有本级系统内的部门、单位都能访问这些信息,实现资产信息的共享和透明化。有需求的部门或单位可以直接在“公物仓广场”上查看并申请这些资产,进行无偿划转。目前,省级公物仓广场待调剂利用资产409项。这一流程不仅简化了资产的调配过程,还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避免了重复购置,为建设节约型政府提供了有力支持。
宝鸡市实体公物仓具体情况:2021年宝鸡市财政局推进市级公物仓建设试点工作,先后在局机关行政中心地下仓库、宝鸡市青铜器博物院地库、宝鸡市体育场地库建立三个公物仓库,分类保管办公设备、贵重物品、汽车等国有资产。2021年至2023年10月,市本级政府公物仓累计入仓6455件,出仓4955件,基本实现了盘活存量资产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小循环”向全市范围内“大循环”的转变。
三、我中心公物仓调研进展情况。为加快构建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体系,我中心做了一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先后组织学习《国管局关于开展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的通知》《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与运行指南》和《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研究市级公物仓管理机制、平台建设、各部门职责、全链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需要。二是通过座谈了解省内现有公物仓建设运行情况,3月至4月间,我中心在资产年报审核工作期间,与省本级、宝鸡市财政局、西安久其软件公司等其他地市人员座谈了虚拟公物仓、实体公物仓运行情况,了解到闲置资产入仓,需要进行精准评估,避免公物仓沦为“垃圾仓”。三是实地观摩调研。6月19日,我中心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人员实地调研,观摩了市应急管理局的应急储备物资仓的管理运行情况。对仓储区的尺寸、物品分类、码放高度均进行了详细的记录,市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管理运行情况提出,仓储区应设置车辆进出通道,以方便物品出入库。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我中心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问题为导向,集中力量厘清各部门职责、畅通全链条管理环节,有效开展政府公物仓建设工作,确保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规范、运作安全高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省中心的指导下,统筹推进市级政府公物仓建设,协调解决政府公物仓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研究审议市级政府公物仓建设相关制度办法;研究建立市级闲置资产调剂利用机制,推动涉案和罚没财物有效管理;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落实市级政府公物仓建设、管理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学习调研,立足自身构建管理模式。在深入学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与运行指南》《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主动到省级、成都市等其他地市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掌握闲置资产入仓的鉴别、维修成本判断、入库移交、保管、调剂、处置、收入上缴、预算管理等各环节内容和要求。全面研究分析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新模式。
(三)构建高效专业化的公物仓管理团队,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参照省级和其他地市的成功经验,结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的仓储需求,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公物仓管理团队。通过定期的专业培训学习和实践操作,不断提高管理团队的资产使用状况评估、保管、维修、处置及信息化管理的能力,确保政府公物仓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健全完善制度建设,确保管理行稳致远。参照《陕西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榆林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会同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配套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等相关制度、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逐步完善市级政府公物仓资产共享共用和调剂使用制度体系,确保政府公物仓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五)扎实有序推进,力争尽早建成。我中心将积极调研市级有关部门现有物资仓库运行情况,调研其他省、市政府公物仓情况,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全力推进政府公物仓建设。一是全面摸排各部门、单位闲置、使用率较低资产底数和仓储情况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研究确定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剂、利用模式。二是完成软硬件设施建设,通过自建仓库或租赁仓库建设物资仓库,保管闲置或使用率较低资产以及罚没财物。三是建立政府公物仓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产收储、移交、保管、调剂利用和资金上缴全流程信息化监控管理。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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