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00552161064Q/2021-00028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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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发文日期 ] | 2021-10-09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统管办公区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的通知 |
统管办公区各入驻单位、各服务公司:
经我中心研究同意,现将《统管办公区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8日
统管办公区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统管办公区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的表率作用,依据国务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结合中心统管办公区能耗消费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分工
(一)事务服务科职责
主要负责督导检查办公区入驻单位和服务公司节能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二)入驻单位职责
负责本单位办公楼层和办公室内节能管理工作,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养干部职工节约意识和良好的节约习惯。
(三)服务公司职责
具体负责办公区公共区域节能管理工作,制定节能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安排专人每日定时对公共区域(水、电、空调)用能情况进行检查,严格落实公共区域照明分时分区管控措施,及时发现并解决能耗浪费问题。
二、节能制度
(一)节约用电
1、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的使用。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灯,切断办公室设备电源,坚决杜绝“长明灯”现象;
2、减少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或设置为自动进入低能耗的休眠状态;
3、禁止使用移动式取暖设备、电炉等高功率电器;
4、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度,冬季温度设置不高于20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保持室内相对封闭;
5、夜间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确需开灯时,采取间隔开灯(具体根据公共区域实际由物业公司制定管控措施)。物业公司要根据办公区实际设置巡逻岗,明确分时分区控制区域,定时检查公共区域节能情况,杜绝“长明灯”现象。
(二)节约用水
1、办公区干部职工应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用完水即关闭水龙头,避免出现“长流水”现象,物业公司应在显著位置张贴节水提示标识;
2、绿化浇灌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喷灌浇水时要有专人进行管理,杜绝长时间喷灌,禁止用自来水漫灌;
3、物业公司要经常对用水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尤其要关注卫生间冲便器和水龙头漏水问题,发现损坏及时检修更换,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餐饮公司要制定厨房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节约意识的教育与培养,食材清洁、餐具清洗等既要保证清洗干净又要节约用水,餐饮公司负责人要适时检查员工用水情况,杜绝“长流水”;
5、办公区有洗车间的,要节约洗车用水,制定洗车间节约用水制度;
6、发现有浪费水资源、破坏节水器具的现象要坚决予以制止。
(三)其他节能
1、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尽可能降低纸张的使用量,减少重复打印、错印次数,非必要情况下均采用双面打印,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提高文稿校对、印制质量,重视对已使用过的纸张的再利用,做到废纸回收;
2、会议室由入驻单位购买玻璃或瓷器茶具,干部职工应自备水杯,禁止使用一次性纸杯,控制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
3、物业公司客服人员要在会议室使用结束后及时关闭会议室空调、照明灯及相关用电设施设备。
(四)建立台账
物业服务公司每季度对办公区能耗消费情况进行统计并建立能耗消费台账。
三、餐饮浪费
餐饮和食材浪费严格按照《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统管办公区后勤服务相关问题的通知>》(榆机事发﹝2020﹞316号)中《制止餐饮浪费及餐饮服务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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