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610800552161064Q/2024-0003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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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关于印发《落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现将《落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1日
榆林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落实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做到勤俭办一切事业、反对铺张浪费,根据《榆林市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十九条措施》(榆办字〔2024〕12号)精神,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和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机关事务部门职能作用,严格国有资产、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将过紧日子要求常态化落实到日常服务保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有效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严控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
1.严格落实公务出差及学习考察等审批制度,能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办理的事项不得安排出差;能多件事一次办的,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减少公务出行;凡是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否则不予报销。
2.大力压缩会议开支,落实“无会日”“无会周”制度,提倡开短会、开小会、开视频会、开网络培训会,倡导“多会合一”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等不必要的会议;会场不得摆放花草、水果和茶点,除必需的文件材料外,不得提供文件袋、笔记本、笔等文具用品,会议材料尽量以电子版形式发给与会人员,推行无纸化会议;会议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会议室,非必要不得租用宾馆或酒店等场所举行。
3.严格控制培训支出,除必需的专业培训外,一般不开展培训,原则上不得参加社会中介机构、盈利性培训机构。
责任科室: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二)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1.严格压缩公务接待支出,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公务接待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食堂,杜绝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消费,严禁在一般公务接待活动中赠送土特产、礼品等。严格控制外出学习考察次数、规模及时间,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办公和交流软件调度工作、了解情况,按照非必须不出省的原则,全年无因公出国(境)。
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调研、出差、督查、检查等要轻车简从,鼓励同一目的地公务活动拼车(公务用车)出行,严控省、市域外使用公务用车的审批,非特殊情况或紧急公务,都应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合理设置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度预算限额,实行申购车辆数、预算限额数“双控制”。编制年度购车计划,年初一次集中审批。严格按照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购置用车,尚能使用、未纳入年度更新计划的车辆不予更新。
责任科室:政秘科、车管科
(三)严格国有资产管理
1.严格资产配置处置。要对照资产配置标准及资产存量,严格审核资产配置计划,严禁无预算、超标准及重复购置。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应当符合能耗低、维修便利、简朴实用的要求,不得配置高端设备和豪华家具。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报批程序,对处置完毕的资产及时进行账务核销,确保账实相符,对资产处置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加大资产盘活力度。建立健全“公物仓”管理机制,将闲置、低效运作、临时活动或临时机构等资产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配使用,定期更新公物仓清单,扩大共享共用范围。会议、临时活动、临时机构及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优先从公物仓调剂解决。
责任科室:资产科
(四)严格办公用房管理
1.严控办公用房维修事项。严格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审查,以保障功能安全为原则,按照建筑功能系统细化管理,笼统申请的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批。五年之内维修改造过的局部系统功能,十年之内新建交付使用的办公场所,除应急维修外,一律不得进行改造。使用未满15年的办公场所,一律不得整体维修升级改造。日常维修能不修的不修、能小修的不大修。
2.严控新建业务用房事项。按照“非必要不建设”的原则,市级新建业务用房项目由主管部门报市机关事务中心审查,各县市区新建业务用房项目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出具必要性审查意见,经本级政府同意后,报市机关事务中心审批备案。
3.严控办公用房出租出借事项。除学校、医院等公益性机构对内经营项目外,其余出租项目一律不审批;市本级办公用房及土地出借申请一律不审批,确需跨层级使用的,应将办公用房及土地交回市机关事务中心统一调剂;已经出租的,合同到期后一律收回;已经出借的,市机关事务中心将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出借约定不符的、交由第三方使用的一律收回。
4.严控向外租用办公用房事项。办公用房及土地的配置应优先从办公用房资源中调剂解决,各单位应以满足使用功能为原则,不得以建筑老旧、位置偏远为理由拒绝调剂。确需租赁的,租赁办公室面积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核定,服务用房面积核定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三分之一核定,其余面积一律不予核定。租赁办公用房原则上按照1年租期审批,最长不得超过3年。租赁办公用房除日常维护外,一律不得维修改造。
责任科室:房产科
(五)严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
1.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优先采取跨部门、跨系统调剂闲置车辆,减少车辆更新需求。公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除安全、尾气排放标准等原因确需更新外,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2.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除特殊工作用车外,用于相对固定路线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在新增或更新时原则上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全市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市级不低于45%,县级及以下不低于35%。
责任科室:车管科
(六)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1.严控办公用品采购,实行科室报计划,政秘科统一采购。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应坚持修旧利旧原则,能调剂使用的一律从公物仓调剂,打印机等可以通过共享实现办公目的的设备一律共享使用,尽量减少办公设备采购和重复配置。倡导无纸化办公,严控文件印刷、资料汇编等支出,加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使用管理,减少一次性消耗品使用。
2.强化节能宣传教育,扩大示范效应。以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用水用电节能改造,减少办公区域照明开启数量,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促进运行保障高质量发展。
责任科室:政秘科、节能科
(七)加强重点基建项目管理
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有资金来源的项目,需要立项的先立项,严格按照“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拨款”的原则推进项目,并按规定拨付项目建设资金,坚决杜绝公房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超概算问题。
责任科室:基建维修科
(八)严控物业管理费用
1.推进统管办公区物业餐饮精细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统一办公区物业服务内容和费用定额标准,持续压减非必要物业服务内容、常设服务人员数量,控制物业管理费预算总额,物业管理费支出做到只减不增。
2.严控新增设备支出。坚持能维修不更换,能局部解决的问题,绝不大范围改造。已达使用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及厨房设备,应当继续使用。确需新增的设备,应优先使用节能型灶具等设备。
3.杜绝食品浪费。常态化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工作,将厉行节约纳入后勤餐饮采购、加工、服务全过程,减少厨余垃圾,降低食材损耗,打造节约型餐饮保障模式。严格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管理办法,在各办公区张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吃多吃少、光盘正好”等宣传牌、警示标语,营造崇尚节约节俭的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厉行节约、珍惜粮食的良好习惯。
责任科室:后勤服务各科室、榆林宾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在保证工作任务不减、工作质量不降的前提下,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落实落细过“紧日子”的要求。
(二)完善内控制度。健全完善内部财务、公车、公房等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控,坚决杜绝“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行为。
(三)强化监督考核。要把过“紧日子”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控,各科室、各下属单位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确保过“紧日子”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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